中共邢台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能设置

       

中共邢台市委党史研究室为市委管理的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。

 

一、主要职责

 市委党史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:

 (一)根据中央及省委党史部门的部署,组织开展党史资料的征集、编纂和研究工作。

 (二)负责党史资料、党史图书的整理、归档、管理和开发利用。

 (三)负责冀南有关党的历史和革命斗争史的资料征集、编纂、研究工作。

 (四)推动党史成果的转化,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党史、革命传统教育

 (五)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。

 (六)负责对编写、使用、出售的党史书籍、刊物及党史题材的文艺作品进行审查、鉴定,协助审查党史、革命英烈的展览、纪念馆陈列等。

 (七)围绕市委中心工作,开展党史专题研究,完成中央及省委党史部门布置的党史资料征编、研究任务。

 (八)对各县(市、区)党史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与协调,指导邢台市中共党史学会、邢台市党史人物研究会的工作。

(九)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二、根据上述职责,市委党史研究室设以下内设机构:

秘书科

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、文秘和对外联系工作;掌握党史工作动态,提供有关工作信息;负责工作规划制订、督查督办、机要档案工作;负责会议、调研、保卫、财务、后勤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和老干部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编研一科

负责邢台辖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(1921年7月至1949年10月)党史资料的征编研工作。包括本市新民主革命时期党史书籍、刊物以及文艺作品展览、纪念馆陈列等。指导各县(市、区)党史部门做好新民主革命时期党史资料的征编研工作。负责冀南根据地党史资料的征编研工作,协调邯郸、衡水有关冀南党史资料征编事宜;负责太行根据地党史资料的征编工作。

 编研二科 

主要负责新中国成立至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((1949年10月至今)邢台党史资料的征编研工作。承担社会主义时期和新时期邢台党的历史、大事记、专题和人物资料的征编与研究。收集、整理、评价社会主义时期和新时期党史信息资料。审查、鉴定涉及辖区内社会主义时期和新时期党史书籍、刊物以及文艺作品、展览、纪念馆陈列等。指导县(市、区)党史部门做好社会主义时期和新时期党史资料的征编工作。 

 宣教教育科

 负责整理党史研究动态资料,负责撰写适合广大党员干部群众,特别是青少年特点的党史知识普及读物,做好研究成果转化和党史宣传教育工作。负责组织有关重大纪念活动,协助审核建立革命纪念设施的报告。抓好革命传统教育示范点,培养、树立、宣传先进典型,做好资政育人的工作。负责党史资料、历史文献、党史图书的整理、保管以及党史资料的展览工作。负责全市党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,组织学术交流。负责党史学会、党史人物研究会办公室有关工作。